为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尤其是蔬菜、水果、茶叶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,我部在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加强登记管理的基础上,又停止受理一批高毒、剧毒农药的登记申请,撤销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登记。现公布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不得在蔬菜、果树、茶叶、中草药材上使用的高毒农药品种清单。
一、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
六六六(HCH),滴滴涕(DDT),毒杀芬(),二溴氯丙烷(),杀虫脒(),二溴乙烷(EDB),除草醚(),艾氏剂(),狄氏剂(),汞制剂(),砷()、铅()类,敌枯双,氟乙酰胺(),甘氟(),毒鼠强(),氟乙酸钠(),毒鼠硅()。
二、在蔬菜、果树、茶叶、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甲胺磷(),甲基对硫磷(-),对硫磷(),久效磷(),磷胺(),甲拌磷(),甲基异柳磷(-),特丁硫磷(),甲基硫环磷(-),治螟磷(),内吸磷(),克百威(),涕灭威(),灭线磷(),硫环磷(),蝇毒磷(),地虫硫磷(),氯唑磷(),苯线磷()19种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、果树、茶叶、中草药材上。三氯杀螨醇(),氰戊菊酯()不得用于茶树上。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。
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对高毒农药的监管力度,按照《农药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对违法生产、经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的行为,以及违法在果树、蔬菜、茶叶、中草药材上使用不得使用或限用农药的行为,予以严厉打击。各地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,引导农药生产者、经营者和使用者生产、推广和使用安全、高效、经济的农药,促进农药品种结构调整步伐,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发展。
2002年6月5日